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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6.26国际禁毒日】小心“装可爱”的它们,对你下“毒手”莫沾毒品,莫交毒友,防毒反毒,人人有责。 6月25日上午,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举办6.26“国际禁毒日”宣传活动,宣判2起毒品犯罪案件,召开主题为“强化禁毒社会联动,提升公众识毒能力”的新闻发布会,并发布3起典型案例。人大代表、社区代表、媒体记者、学生代表等各界人士受邀参加此次活动,现场观摩案件宣判并参加了新闻发布会。 开庭宣判 当日9时30分,厦门中院作为全省禁毒宣判分会场,首先对杨某某等5人贩卖、运输毒品案进行宣判,紧接着对刘某某等3人贩卖、运输毒品案作出一审宣判,依法判处一人死刑缓期2年执行、三人无期徒刑,三人有期徒刑15年、一人有期徒刑12年。 庭审现场 厦门中院党组副书记、副院长李志远通报2020年6月至2021年5月厦门两级法院毒品犯罪审判情况。 当前毒品犯罪案件的特点 下一步,厦门法院这样做 李志远副院长还对下一步工作提出意见: 1.严惩毒品犯罪,强化法律威慑
厦门法院将继续充分发挥审判职能,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,依法严惩毒品犯罪,努力创建“无毒”厦门。一方面,对数量大、累犯、毒品再犯等罪行严重的被告人坚决依法严惩,严厉打击毒品源头性犯罪;另一方面,加大对毒品犯罪分子财产刑处罚力度和违法所得的追缴力度,切断毒品犯罪利益链条。
2.加强禁毒宣传,提升公民识毒能力
有效治理毒品问题,必须坚持关口前移、预防为主,夯实群众根基。厦门法院将借助学校、社会和大众传媒的力量,与有关部门通力合作,全方位创新宣传方式,结合“八进”开展大规模的警示教育活动,突出宣传毒品危害、防范技巧和打击案例,深刻揭露毒品的伪装形式和滥用毒品对个人、家庭、社会造成的严重危害。
3.强化部门协作,构建禁毒统一防线
针对跨区域的毒品犯罪现象,厦门法院将继续加强信息收集研判,推动共享平台的建立。针对利用各类互联网平台和工具的毒品犯罪新手段,建议有关监管机构加强对互联网的监管,加大技术投入,有效抓取关键信息,将禁毒网络织密织牢。针对采用快递邮寄毒品多发现象,建议监管部门进一步加强对邮寄物品的监督的检查,阻断毒品运送、交易渠道。 (转载自厦门中院,如有侵权,请联系删除) |